一汽奥迪公司湖北市场价格垄断事件尘埃落定之际,比较了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涉嫌垄断的调查,形成了“风雨欲来之势”。

迄今为止,湖北奥迪经销商接受了反垄断调查,销售店和保险企业的车损价格差异成为双方矛盾的“导火线”——湖北奥迪经销商认为,部分保险企业在车险市场垄断给售后服务价格带来了压力。

在国家反垄断风暴的大背景下,矛盾的另一方武汉市保险领域将成为调查的主角。 9月9日,经济注意报记者从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获悉,今年8月,武汉市涉嫌新车保险市场市场垄断的投诉报告书进行了比较,并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提交给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日前,国家发改委将这份投诉报告交给湖北省物价局解决。 “8月下旬,湖北省物价局就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涉嫌市场垄断的问题,来到我们协会调查了相关情况。 ”。 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杨克武透露。

【车讯】武汉反垄断案中案:新车保险涉垄断

根据该投诉报告,2003年以来,武汉市保险领域以“新车共保中心”、“新车保险超市”等各种形式,在武汉市新车保险业务的购买渠道、保险企业配额、最低折扣限制等多个行业,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市场垄断行为

“武汉市‘新车共保’现象的存在,保护和加强了部分特征保险企业的市场地位,对投保人和相关汽车经销商领域构成了利益侵害。 ”。 杨克武是这样评价的。

9月11日下午,经济注意报记者就此以邮件的形式与湖北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局长丁木云联系,要求证明,但在发出消息之前没有回复。

武汉新车保险乱象

与其他地区市场不同,武汉市新车保险市场长期以来都有“奇怪的现状”,即武汉市新车业主无法通过武汉各保险企业的营业网点、电话汽车保险等渠道购买新车保险。

9月11日下午,经济注意报记者以新车车主的身份给平安保险企业的电话汽车保险业务打电话,其销售员说:“如果你的新车上有‘鄂a’(指武汉市)的牌照,车管所附近的‘保险超市’及其指定的分公司。”

这位销售员进一步表明,在外省和湖北省的其他地区,新车保险的购买渠道是自由开放的。 “只有武汉市限制购买新车保险的途径。 ”。

据经济注意报记者介绍,现在武汉市的新车保险销售渠道仅限于武汉市车管所附近的“新车保险超市”及其指定的分公司,目前在武汉市开展车险业务的28家保险企业全部进入。

对此,湖北省维力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认为,限制新车购买渠道的本质是限制性费用,是《反垄断法》禁止的“分割市场”行为。

不仅如此,上述《投诉报告》还表示:“武汉新车保险超市的28家保险企业共同分割市场,构成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 2006年12月,央视的“焦点采访”栏也反映了武汉市的“新车共保中心”有区分市场份额的行为。 “根据现在各保险企业武汉汽车保险市场份额的比例,新车业务也有相应的配额限制。 ”。 湖北省保险公司的内幕表示:“这种配额至今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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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湖北省保险领域协会办公室负责人9月11日在接受经济注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北省保险领域协会严禁会员企业通过份额控制来限制市场自由竞争。 欢迎各界向省协会提供有关份额管理的证据和线索,调查后,违法企业的嫌疑将报告相关部门解决。 ”。

但是,根据前述保险企业的内幕,“新车保险超市”内部的份额分配,其操作过程是隐性的。 “表面上有28家保险企业进入,业主可以自由选择。 但是,经常会遇到保险公司,存在不能在现场发行保单的问题。 ”。 该相关人士表示:“也有人以系统故障为由,通知我明天再来。” 但是,很多业主害怕麻烦,选择可以发行保单的保险企业,经常在现场完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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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由于系统故障,无法发行保单,实质上受到内部配额限制,但很难找到内部有配额分配的证据。 ”。 该人士说。

另外,前述的“投诉报告”反映了新车保险超市涉嫌“统一最低折扣”。 报告显示,武汉市新车保险超市28家保险企业没有保险折扣,商业保险折扣水平为8.5-9折,28家保险企业其他市级分公司的新车商业保险折扣率低于上述水平。 据报道,这种行为“有共同达成固定折扣变化幅度的行为,构成横向垄断”。

经济注意报记者表示,目前武汉新车保险费的价格通常不低于8.5折。 “在别的省,新车的保险费可以打七折。 武汉新车的保险费在全国都很高。 ”。 一家中小保险企业的汽车保险运营商告诉经济注意报记者,“新车保险超市”的重要意义之一是保险企业不能恶意降价。

对此,湖北省保险领域协会回应说:“武汉市内各保险企业汽车保险价格的‘折扣’没有最低折扣限制。”

在新车保险垄断的背后

“新车保险超市”的前身是2003年6月武汉市保险业成立的“新车共保中心”。

“新车共保模式成立的目的之一是避免新车保险业务的恶性竞争”有信达保险湖北分公司的人对经济注意报记者说,在成立“新车共保中心”之前武汉新车保险市场发生恶性价格竞争时,“为了夺取市场,保险费最低打三折。

他指出保险费过低表面上会影响保险企业的收入,但长期来看会损害投保人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2003年6月,有人保湖北分企业、太平洋财产保险武汉分企业、平安财产保险武汉分企业和天安保险武汉分企业,在湖北省保险领域协会的主导下,成立了“新车共保中心”,销售武汉市场的新车保险,进行了集中管理。 之后,进入“新车共保中心”的保险企业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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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新车共保中心”的基础上,在湖北省保险领域成立了武汉市新车集中保服务中心。 根据经济注意报记者获得的2008年湖北省保险领域第二次汽车保险联合会议通过的《武汉市新车保险集中服务公约》,“新车服务中心在武汉市车辆管理中构建了新车保险担保服务平台,由各生产保险一级企业设立的新车

另外,《服务条约》承诺“各合同企业不得在武汉市内设立任何形式的新车供应商”。 违反合同者停止在该机构新车服务中心订货,限期修改。 ”。

面对经济注意报记者的采访,湖北省保险领域协会办公室的负责人否定了这个“服务公约”的存在。 “目前武汉市各保险企业的营业所和电话汽车保险渠道无法办理新车保险,这是保险企业内部自己的销售行为,与我们无关。”

“新车共保”模式的“集中销售”模式比较有效地抑制了领域的“价格战”,特别是大保险企业的保险费收入得到保障,不会陷入恶意降价的泥潭。

“新车共保”模式的另一种“配额分配”模式保护中小保险企业的市场规模。 “理论上,在价格没有差异的情况下,投保人想选择大规模的保险企业。 ”。 前述湖北保险企业的内幕认为:“由此,配额分配制度也保证了中小保险企业的一定业务收入。”

在各种规模保险企业优点的背景下,与近年武汉市的“新车共保”模式相比有争议,但这种模式一直持续到现在。

“新车共保模式下的‘集中销售’和‘分配’,实质上是‘分割市场’的行为,属于‘非价格垄断’。 》李涛认为“销售折扣的限制是‘价格垄断’”。

事实上,据经济注意报报道,在保险领域内,“新车共保”模式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另一方面,‘新车共保’模式保证了中小保险企业的一定市场份额。 但另一方面,其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也受到限制。 ”。 前述湖北某中小保险企业的内幕表示:“许多投保人在继续保险时,习性地继续现有的保险企业。 因此,这种模式的本质是限制自由竞争,人为垄断武汉车险市场的结构。 ”。

【车讯】武汉反垄断案中案:新车保险涉垄断

在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家保险企业占武汉汽车保险市场80%以上的市场份额的背景下,这三家保险企业对保险费的价格折扣和车损价格设定具有很强的谈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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