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快速发展改革、工业和新闻化、公安、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定,需要实现惠农强农目标,也是拉动支出拉动生产的重要措施。 组织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已由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刷。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具体操作方法,尽快组织执行。 如果运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马上反馈。

【车讯】财政部下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全文

附件: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工业及新闻部公安部

商务部工商总局质量检查总局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

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发[200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流通活性化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及国务院第五十一届常务会议关于摩托车归属汽车下乡补助金途径的决定

一、政策目标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支出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内外协调

二、政策复印件

(一)补助金的行为及对象。

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卡车,更换轻型卡车(以下简称“轻型卡车更换”)。 接受补助金的轻型卡车一户只能买一辆。 废车主和新购车主同是农民。

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购买了1.3升以下排放量的小型面包车。 接受补助金的轿车一户只能买一辆。

3、2009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 领取补助金的摩托车每个家庭最多可以购买两台。

三轮汽车指原三轮车。 低速卡车指的是原来的四轮农用车。 本方案所称轻型卡车,是指总质量超过1.8吨在6吨以下,至少4个车轮,用于货物的汽车。 本提案中所说的小型巴士是指发动机排放量在1.3升以下,至少4个车轮,用于搭载乘客的汽车(轿车除外)。

(二)补助金产品及公司明确化。

符合工业和新闻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公司和产品公告》中记载的上述条件,经过国家强制认证的轻型卡车、小型货车和摩托车,均可作为补助金车型。 在生产上述产品的同时,向产品质量、经销商、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推广等员工承诺,签订责任书的公司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要购买轻型卡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三轮汽车或低速卡车。 车主必须提供必要的条件,将报废的车辆出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公司拆除,取得报废的汽车回收说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汽车注销说明。

(三)补助金比例及金额。

1 .报废三轮车或低速卡车购买轻型卡车时,按轻型卡车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助金,轻型卡车单价5万元以上时,实施定额补助金,每辆支付5000元补助金。 然后,对报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卡车进行定额补贴。 报废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汽车每辆低速卡车补贴3000元。

2、对小型面包车的购买,按售价的10%给予补助金,小型面包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助金,一辆补助金5000元。

3、购买摩托车,按售价13%给予补贴,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一台补贴650元。

标题:【车讯】财政部下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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