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燃油税or“社会”燃油税?

更重要的是,一个“难产”是14年的燃油税,新时期又发生了新的麻烦。 直到记者发报那天,燃油税政策正式发表的游戏还在继续。

“燃油税主要以节约能源为目的,但现在的石油能源消费大部分来自汽车。 因为这个燃油税的目的是在提高石油价格的基础上,间接让市民尽量开车。 那么,应该叫汽车燃油税,不应该扩大征税范围。 ”。 发改委一位高级官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坦率地说,目前燃油税的征收计划包括道路养费、航线养护费、道路运输管理费、道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运附加费等6笔收款,取消了“社会”汽油

【车讯】解读:燃油税的中国式命题(2)

这个官员的潜在台词很明显,那是现在讨论中的燃油税征收方案不公平,当然,这也可能是汽车以外油耗机器采用者的共同心声。

但是,另一个现实问题摆在眼前。

从汽车征收燃油税的情况下,征税环节只能设置在汽车加油期间,也就是汽车加油站,但是现在加油站没有计税的辅助设施和能力,而且各加油站的身份多而杂,质量保证量征收检查 因此,燃油税的征智一定要放在炼油公司的环节。 那样的话,其他燃料消费设备也必须一起承担燃油税。

一位业界人士担心,不久前,国家将启动拉动内需等方法刺激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这一点来看,国家财政客观上也需要新的收入途径。 根据机构分析,中央投资4兆美元扩大内需,征收燃油税有可能回收近2兆美元。 这也是因为扩大税收范围是有道理的。

某部门官员担心,燃油税改革担负着改善现在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任务,一旦拖延,将来还会进一步“有被人束缚的可能性”。

暂时搁置矛盾,是排除众议院强行推出,还是再次“选择机会”,确实有必要由政府各部门考虑。 中国式命题待解中……(作者:周树远)

前世的燃油税

1994年,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征收燃油税的动议。

199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了“燃料附加费”来代替路费。

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届会议终于通过了公道法修正案,将“燃油附加费”正式变更为“燃油税”。

2001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在国务院信息处理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燃油税发布事业已经准备好,将在适当的时候征收该税种。

200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宣布,取消路费、征收燃油税的事业已经进入审批程序,时机成熟时及时征收燃油税。

2007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考虑重新设立燃油税改革方案。

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汉文科表示,选择机器尽快征收燃油税的具体方案已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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